風險披露聲明及免責聲明
本聲明並不完全披露金屬買賣之風險。鑒於買賣金屬存在著風險,所以投資者須完全理解有關這類產品的性質(及契約上的關係)及其風險程度,才可進行買賣交易。買賣金屬並非適合任何人仕。投資者必須先衡量其經驗、財政、目的、承擔市場風險、虧蝕能力及其他因素。
1. 槓桿買賣的風險
槓桿買賣的虧損風險可以十分重大。客戶所蒙受的虧損可能超過客戶的最初保證金款額。即使客戶定下備用買賣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買賣指示,亦未必可以將虧損限於客戶原先設想的數額。市場情況可能使公司無法發報及提供槓桿式金屬交易合約的買價及賣價。客戶可能被要求一接到通知即存入額外的保證金款額。如客戶未能在所訂的時間內提供所需的款額,客戶的未平倉合約可能會被平倉。客戶將要為客戶的戶口所出現的任何短欠數額負責。因此,客戶必須根據個人財務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這種買賣適合客戶與否。
2. 按金交易的風險
客戶知悉槓桿式買賣的虧損風險可以十分重大。客戶所蒙受的虧損可能超過客戶的最初保證金款額。即使客戶定下備用買賣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買賣指示,亦未必可以將虧損局限於客戶原先設想的數額,因市場情況可能使這些買賣指示無法執行。客戶可能被要求一接到通知即須存入額外的保證金款額。如客戶未能在所訂的時間內提供所需的款額,客戶的未平倉合約可能會被斬倉。客戶仍須對其戶口所出現的任何逆差和利息負責。因此,客戶必須根據自己的財務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這種買賣是否適合自己。
3. 減低風險的策略或行動
投資者為了減低金錢損失而進行的某類指令(如「止蝕」盤指令,或「限價」盤指令),不一定有效,因為市場的某些情況可能引致所訂定的指令無法執行。
4. 佣金及其他收費
投資者在交易前,必須清楚明瞭投資者所承擔的佣金、費用及其他收費。上述的費用足以影響投資者的利潤或增加投資者的損失。
5. 匯價風險
投資者以非本土貨幣為主的合約交易(不論該交易是在客戶本土法制下進行與否)將會因匯價波動而出現利潤或損失,主要因為需要將本地貨幣轉化成有關投資者的非本土貨幣。
6. 交易制度
大部份叫價及電子交易均透過電腦系統進行落盤、對盤、註冊及結算等交易。假若所有設施或系統出現故障,將會暫時停止買賣。投資者能否從系統供應商、市場、結算所或有關公司成員取回某些損失的情況,只限於該等人仕所須承擔的責任。情況將因人而異,投資者應詳細詢問其交易商有關情況。
7. 電子交易
電子系統交易與市場叫價可能不同,假若投資者進行電子系統交易,投資者將需面對軟件及硬件失靈的風險。若有任何系統失靈,可能無法按照投資者的指定進行交易。此外,未經授權的第三方可能會存取通信和個人數據;任何溝通中存在誤解或錯誤的風險應由投資者承擔。
8. 滑點處理
滑點在金屬交易中很常見。客戶應熟悉滑點的發生方式,以便有效地管理相關的風險。滑點是指以與客戶交易指示價格不同的價格執行交易。滑點通常發在市場出現高波動或價格出現缺口期間,導致原因包括有突發性新聞或經濟數據公佈等。當交易以更優惠的價格執行時,稱為正滑點;當交易以差於指示價格的價格執行時,則稱為負滑點。
9. 過夜利息風險
視乎買賣的貨幣中,投資者可從兩種貨幣存在的利息差中賺取或支付過夜利息。根據交易量的不同,過夜利息可能會為交易增加大量額外成本或利潤。
10. 信用風險
客戶是貴金屬交易的無抵押債權人,他們對東協發展有限公司可能持有的任何資產沒有優先索取權。因此,客戶須承擔東協發展有限公司的信用風險。
11. 場外交易
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容許交易商在某一範圍內進行場外交易。交易商所進行的場外交易可能與投資者所進行的交易相反。這是很困難或不可能去知道所進行交易的情況、衡量價值、決定一個公平的價格、或去衡量所存在的風險。因此增加了此類場外交易的風險。場外交易的管制可能較為寬鬆。投資者在進行場外交易前,必須明瞭本身可行使的法例及所承擔的風險。